第54章(第4/4页)

又想咬,他好些日子没开过荤了,这会儿浑身的血都往头顶涌,他头胀的发痛,只想叼起那块软肉又撕又咬,再将牙齿恶狠狠地切进去。

    “子礼,让我咬一口,就一口。”他迷恋地说,“我会对你好,让你做雍王妃,你要金山还是银山?或者是皇兄的江山,我都给你,你跟我回去,我们做一对神仙眷侣,嗯?”

    宋青雨气的浑身直抖,骂道:“畜生,你滚!”

    李璟珩身形一滞,随即更加没皮没脸地笑道:“畜生就畜生,反正我本来就是畜生。只要能把你拴在我身边,下辈子投胎去六恶道我也甘愿,下辈子我给你当牛做马成不成?你当高高在上的嫦娥,我是你养在广寒宫里的玉兔,不做玉兔,做桂树也行,把廖景那个吴刚丢到人间去。”

    他说到最后语无伦次,可嘴却一刻不停地拱着宋青雨颈边的衣裳,喘着粗气把人往门里推。

    “噗呲”一声,血色充斥了视线,零星半点溅在他的脸上,一片温热。

    李璟珩一愣,缓缓扭过头。

    一只木簪斜插进后颈光润的腺囊处,霎时间,血流如注,像一捧盛开在黄泉的彼岸花,殷红妖冶。

    宋青雨渐渐失了力,软倒在他怀里,眼前一阵阵发黑,他体力不支,一股一股的血从齿间漫出来,磨着喉咙,让他说话都艰难。

    但他隐约地看着种种表情自李璟珩脸上一晃而过,或惊慌,或懊恼,或悔恨,只觉得快意无及。

    血沾了满手,他勉力抬起上身,一下比一下重地咳着,笑说:“李璟珩,我死也不要跟你在一处。”

    疯狗,两个人都是。

    写的很匆忙,有不通顺的地方或者是错字欢迎指出。这章写了让我思考两天下章应该怎么写,不会很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