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礼物 二更送上~(第2/3页)
移,像是要把石向阳整个人都看清楚。
这安静探究的眼神,看的石向阳心里发毛:“你咋了?”
苏映柔忽然说:“我记得,我生孩子的时候,李秋月也在生孩子。”
石向阳脸色不自然:“这都过去多久了,咋忽然提起这事儿?”
“没什么,就是忽然想起了生孩子的事儿。”苏映柔忽然轻笑一声,收回了目光。
石向阳皱眉,觉得苏映柔咋又旧事重提了?
他不耐烦地叹了口气:“我和李秋月就是发小,再说,两家这么多年没联系了,你别多想。”
石向阳抬手揽着苏映柔的肩膀:“现在咱们好好陪在小熊身边,把孩子教好才是正事儿。”
苏映柔心里一沉,她前阵子还翻到了李秋月写的信。
石向阳却说两人好久没联系。
这真是很讽刺。
苏映柔这些年醉心于工作,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因为和石向阳夫妻感情不太好,更不想失去自己的人生价值。
可是现在,苏映柔忽然觉得自己好失败,心里充斥着阴霾。
可是她很快,又振作起来,孩子被换的事情还没调查清楚,她不能就这么心灰意冷。
苏映柔很快抬起头,眼里没了失望、也没了其他情绪。
而是推开了石向阳揽着自己肩膀的手,面色淡然地朝楼上走去。
其实他们家就在附近,是不用搬来家属院的。
但是苏映柔觉得搬到家属院来后,可以经常看到沈国庆,也能防止一些有心人接近或者伤害他们家。
至于常翠花,经过这些天故意试探,她已经从常翠花的话和行为里,得到了很多有用的消息。
部队分给石向阳和苏映柔的房子在三楼,房间宽敞,还有独立卫生间。
朝向很好,推开窗就能看到家属院,也能看到沈意棠的小院。
沈意棠此时就站在院子里和隔壁张爱花聊天,正在恭喜张爱花顺利拿到了高中文凭。
“哎呀,这个消息我第一个告诉你。”张爱花眉开眼笑的说:“明天我就能去妇救会上班了。”
“恭喜你啊,花姐。”沈意棠转身,从屋里拿出早就准备好的礼物递给张爱花:“花姐,特意给你买的。”
这是一副红色的皮手套,里面的内层是柔软发热的面料。手套外面,还镶着一圈灰色的兔毛,戴着好看又暖和。
这副手套被沈意棠珍视地放在一个礼物盒里,上面还扎着一对蝴蝶结呢。
张爱花爱不释手:“小棠,你对我太好了。”
她这辈子除了结婚时,还是第一次收到这么昂贵的礼物。
“花姐,你戴着试试。”沈意棠笑着说:“以后你骑车去上班,手就不用挨冻了。”
张爱花会骑自行车,从家属院骑车去县城的妇救会,只要半个小时。
沈意棠知道张爱花节约,真上班后,肯定舍不得天天花钱坐车,所以就送了这个礼物。
这可太实用了。
而且是牛皮的,保暖透气却不透风,颜色还特别鲜艳。
六七十年代,受大环境影响,大部分的人都穿的灰扑扑的,也很少打扮。
所以一双鲜艳的红手套,就是这个时代最漂亮亮眼的色彩了。也把张爱花的冬天,点缀出不一样的色彩来。
“小棠,姐得请你吃肉,咱们中午国营饭店见。”张爱花神神秘秘的说。
可是她儿子杨建军神不知鬼不觉地从后面摸了过来:“妈,我听见了,你们中午要去国营饭店吃肉。”
他声音也不大:“你们把我也带上,我们不让三妹知道。”
“我都听见了。”三妹的声音忽然传来,小脸气嘟嘟地说:“你们要去国营饭店吃肉,我也得去。”
“还有国庆……”三妹指着从门口走进来的沈国庆:“我们都要去国营饭店吃肉。”
沈国庆刚从部队食堂打了早餐回来,听说要去国营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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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安静探究的眼神,看的石向阳心里发毛:“你咋了?”
苏映柔忽然说:“我记得,我生孩子的时候,李秋月也在生孩子。”
石向阳脸色不自然:“这都过去多久了,咋忽然提起这事儿?”
“没什么,就是忽然想起了生孩子的事儿。”苏映柔忽然轻笑一声,收回了目光。
石向阳皱眉,觉得苏映柔咋又旧事重提了?
他不耐烦地叹了口气:“我和李秋月就是发小,再说,两家这么多年没联系了,你别多想。”
石向阳抬手揽着苏映柔的肩膀:“现在咱们好好陪在小熊身边,把孩子教好才是正事儿。”
苏映柔心里一沉,她前阵子还翻到了李秋月写的信。
石向阳却说两人好久没联系。
这真是很讽刺。
苏映柔这些年醉心于工作,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因为和石向阳夫妻感情不太好,更不想失去自己的人生价值。
可是现在,苏映柔忽然觉得自己好失败,心里充斥着阴霾。
可是她很快,又振作起来,孩子被换的事情还没调查清楚,她不能就这么心灰意冷。
苏映柔很快抬起头,眼里没了失望、也没了其他情绪。
而是推开了石向阳揽着自己肩膀的手,面色淡然地朝楼上走去。
其实他们家就在附近,是不用搬来家属院的。
但是苏映柔觉得搬到家属院来后,可以经常看到沈国庆,也能防止一些有心人接近或者伤害他们家。
至于常翠花,经过这些天故意试探,她已经从常翠花的话和行为里,得到了很多有用的消息。
部队分给石向阳和苏映柔的房子在三楼,房间宽敞,还有独立卫生间。
朝向很好,推开窗就能看到家属院,也能看到沈意棠的小院。
沈意棠此时就站在院子里和隔壁张爱花聊天,正在恭喜张爱花顺利拿到了高中文凭。
“哎呀,这个消息我第一个告诉你。”张爱花眉开眼笑的说:“明天我就能去妇救会上班了。”
“恭喜你啊,花姐。”沈意棠转身,从屋里拿出早就准备好的礼物递给张爱花:“花姐,特意给你买的。”
这是一副红色的皮手套,里面的内层是柔软发热的面料。手套外面,还镶着一圈灰色的兔毛,戴着好看又暖和。
这副手套被沈意棠珍视地放在一个礼物盒里,上面还扎着一对蝴蝶结呢。
张爱花爱不释手:“小棠,你对我太好了。”
她这辈子除了结婚时,还是第一次收到这么昂贵的礼物。
“花姐,你戴着试试。”沈意棠笑着说:“以后你骑车去上班,手就不用挨冻了。”
张爱花会骑自行车,从家属院骑车去县城的妇救会,只要半个小时。
沈意棠知道张爱花节约,真上班后,肯定舍不得天天花钱坐车,所以就送了这个礼物。
这可太实用了。
而且是牛皮的,保暖透气却不透风,颜色还特别鲜艳。
六七十年代,受大环境影响,大部分的人都穿的灰扑扑的,也很少打扮。
所以一双鲜艳的红手套,就是这个时代最漂亮亮眼的色彩了。也把张爱花的冬天,点缀出不一样的色彩来。
“小棠,姐得请你吃肉,咱们中午国营饭店见。”张爱花神神秘秘的说。
可是她儿子杨建军神不知鬼不觉地从后面摸了过来:“妈,我听见了,你们中午要去国营饭店吃肉。”
他声音也不大:“你们把我也带上,我们不让三妹知道。”
“我都听见了。”三妹的声音忽然传来,小脸气嘟嘟地说:“你们要去国营饭店吃肉,我也得去。”
“还有国庆……”三妹指着从门口走进来的沈国庆:“我们都要去国营饭店吃肉。”
沈国庆刚从部队食堂打了早餐回来,听说要去国营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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