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抢新娘 万更送上(2/4)(第2/3页)
摔倒,你姐夫刚才,不是先把你抱下车的吗?”
陆毓华这人冷漠沉稳,做事却很有分寸。
就是他这人的手硬,掐着沈国庆的胳肢窝,把他从吉普车上抱下来的时候,硌地沈国庆的肋骨痛。
“姐夫对姐姐不一样。”沈国庆脱了棉衣,又用手语比划道:“更温柔,更有耐心。”
沈意棠脸颊滚烫,也特别红:“小孩子家家别总吃瓜。”
“吃瓜?吃啥瓜?”陆老爷子笑眯眯的凑了过来。
老四以为进屋就松手,他就看不见老四主动去牵了小棠的手?
陆老爷子觉得自己长了双孙悟空那样的火眼金睛,啥事儿都瞒不过他。
但是沈意棠说的吃瓜,他却有点听不懂了:“小棠想吃瓜?我记得地窖里,还有冬瓜和南瓜,你想吃哪种瓜?”
现代社会的‘吃瓜’,和老爷子嘴里的吃瓜,根本不是一回事。
沈意棠也不知道该咋解释,就顺着老爷子的话说:“今天太晚了,瓜明天再吃吧。”
“无论吃冬瓜、还是南瓜都成。”她说着自己也笑了起来,虽然时代用语不同,但是好在她和老爷子还能说到一块儿去。
“那就煮个冬瓜排骨汤,再弄个南瓜饼,咱们两种瓜都吃。”陆老爷子说着,还递给沈意棠一份名单:“你明几个就要和老四领证了,我想着中午咱们请几桌。”
“陆家这边,我只请了自家人。你看看,你有没有要请的朋友?”因为沈意棠和陆毓华结婚有点赶,所以事情也办得有点着急。
三房那边,老爷子没通知。
姜美玲和陆老三为了悔婚,闹出那么多幺蛾子,这事儿不能轻易揭过去。
要是把人叫来沈意棠和陆毓华的婚宴上,指不定两人还要闹幺蛾子呢!
沈意棠在京城人生地不熟,没啥朋友能请的。
堂姐沈凤琴虽然在京城,可是沈意棠总觉得她有点儿不怀好意。
现在她身份敏感,沈意棠也不想自己给自己找麻烦,索性谁都不请了!
老爷子和陆毓华都尊重沈意棠的想法。
第二天一大早,军区大院的高音喇叭还没开始放红歌的时候,陆家这边已经热闹起来了。
陆家儿孙多,除了一部分留在京城任职上班,还有一些单位在外地的人。
那些赶不回来的人,则托人带了礼金过来。
陆毓华年纪轻轻,在家里辈分却很高。
大家都敬佩他,还有点害怕他。
所以家里的侄子一大早跑回来帮忙扫雪收拾家里,却没人敢去闹陆毓华的婚。
就连沈意棠一大早起来,都感觉家里人对她的态度友好中带着一点儿尊敬。
搞得她还有点儿不好意思。
“小棠,你和老四先在家里吃了饭,下午点儿的时候,再让他开车带你去部队领结婚证。”陆老爷子穿着崭新的军装,身上还带着勋功章,就这么威风凛凛的坐在沙发上,瞧着神气极了。
能不神气吗?
今天可是他幺子结婚的好日子,娶的还是老爷子满意又喜欢的儿媳妇儿。
老爷子恨不得昭告天下,今天他家里有喜事。
可惜这个年代大环境比较严峻,大喜的好日子,连鞭炮都不能放。
陆老爷子心里还有点儿遗憾。
但转眼一看,沈意棠穿着一件大红色带毛领的防寒服。整个人青春靓丽,又喜气盈盈的模样。
陆老爷子瞬间笑开了怀。
陆容菲带着几个同龄的姐妹,凑到了沈意棠面前,满脸都是惊艳:“小婶,你真好看。”
其中有个小姑娘是在文工团上班,本来一大早带着化妆品过来,想给小婶化点妆的。
可是一看沈意棠这个小婶,长得这么漂亮。
那眉眼如画,唇红齿白的模样,顿时觉得自己这些化妆品都不配上小婶的脸了。
以沈意棠在现代社会熏陶出来的审美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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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毓华这人冷漠沉稳,做事却很有分寸。
就是他这人的手硬,掐着沈国庆的胳肢窝,把他从吉普车上抱下来的时候,硌地沈国庆的肋骨痛。
“姐夫对姐姐不一样。”沈国庆脱了棉衣,又用手语比划道:“更温柔,更有耐心。”
沈意棠脸颊滚烫,也特别红:“小孩子家家别总吃瓜。”
“吃瓜?吃啥瓜?”陆老爷子笑眯眯的凑了过来。
老四以为进屋就松手,他就看不见老四主动去牵了小棠的手?
陆老爷子觉得自己长了双孙悟空那样的火眼金睛,啥事儿都瞒不过他。
但是沈意棠说的吃瓜,他却有点听不懂了:“小棠想吃瓜?我记得地窖里,还有冬瓜和南瓜,你想吃哪种瓜?”
现代社会的‘吃瓜’,和老爷子嘴里的吃瓜,根本不是一回事。
沈意棠也不知道该咋解释,就顺着老爷子的话说:“今天太晚了,瓜明天再吃吧。”
“无论吃冬瓜、还是南瓜都成。”她说着自己也笑了起来,虽然时代用语不同,但是好在她和老爷子还能说到一块儿去。
“那就煮个冬瓜排骨汤,再弄个南瓜饼,咱们两种瓜都吃。”陆老爷子说着,还递给沈意棠一份名单:“你明几个就要和老四领证了,我想着中午咱们请几桌。”
“陆家这边,我只请了自家人。你看看,你有没有要请的朋友?”因为沈意棠和陆毓华结婚有点赶,所以事情也办得有点着急。
三房那边,老爷子没通知。
姜美玲和陆老三为了悔婚,闹出那么多幺蛾子,这事儿不能轻易揭过去。
要是把人叫来沈意棠和陆毓华的婚宴上,指不定两人还要闹幺蛾子呢!
沈意棠在京城人生地不熟,没啥朋友能请的。
堂姐沈凤琴虽然在京城,可是沈意棠总觉得她有点儿不怀好意。
现在她身份敏感,沈意棠也不想自己给自己找麻烦,索性谁都不请了!
老爷子和陆毓华都尊重沈意棠的想法。
第二天一大早,军区大院的高音喇叭还没开始放红歌的时候,陆家这边已经热闹起来了。
陆家儿孙多,除了一部分留在京城任职上班,还有一些单位在外地的人。
那些赶不回来的人,则托人带了礼金过来。
陆毓华年纪轻轻,在家里辈分却很高。
大家都敬佩他,还有点害怕他。
所以家里的侄子一大早跑回来帮忙扫雪收拾家里,却没人敢去闹陆毓华的婚。
就连沈意棠一大早起来,都感觉家里人对她的态度友好中带着一点儿尊敬。
搞得她还有点儿不好意思。
“小棠,你和老四先在家里吃了饭,下午点儿的时候,再让他开车带你去部队领结婚证。”陆老爷子穿着崭新的军装,身上还带着勋功章,就这么威风凛凛的坐在沙发上,瞧着神气极了。
能不神气吗?
今天可是他幺子结婚的好日子,娶的还是老爷子满意又喜欢的儿媳妇儿。
老爷子恨不得昭告天下,今天他家里有喜事。
可惜这个年代大环境比较严峻,大喜的好日子,连鞭炮都不能放。
陆老爷子心里还有点儿遗憾。
但转眼一看,沈意棠穿着一件大红色带毛领的防寒服。整个人青春靓丽,又喜气盈盈的模样。
陆老爷子瞬间笑开了怀。
陆容菲带着几个同龄的姐妹,凑到了沈意棠面前,满脸都是惊艳:“小婶,你真好看。”
其中有个小姑娘是在文工团上班,本来一大早带着化妆品过来,想给小婶化点妆的。
可是一看沈意棠这个小婶,长得这么漂亮。
那眉眼如画,唇红齿白的模样,顿时觉得自己这些化妆品都不配上小婶的脸了。
以沈意棠在现代社会熏陶出来的审美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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