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第2/3页)

主斡邻琉哈已经十九岁了,她继承了父亲的英明与母亲的美丽,已然能够指挥节制全军狩猎与作战,尽大妃东鹿死后,人皇王斡邻兀卢又纳了两个偏妃,生了休庐王子与月伦公主一儿一女,算上此前别妻所生的庶长子忽都王子,三人所受恩宠与封赏,却都不及琉哈公主一人。

    扬起的马蹄踏着草叶上的清露,恣意地在草原驰骋,喧嚣的天地之间,没有人会注意到一个年幼女孩子的目光。

    后来的周若水也曾数度为自己私心爱上那个女人忏悔过,但百转千回地纠结与悔过之后,她却不得不承认,哪怕重来一次,重来十次,她也很难不爱上十九岁的斡邻琉哈。

    只是那时她还很小很小,像是草原上一朵野花一样柔弱娇嫩。

    但这并不妨碍她已经接近到了斡邻部的公主,甚至一只手已摸到了整个漠北草原的三分之一。

    公主帐的亲兵正到了换岗的时候,斡邻部诸王诸妃诸公主帐,皆由各级贵族子弟担任近身护卫,负责值戍警戒巡逻。

    “小纳依。”最受琉哈公主宠信的亲兵索落儿抬脚踢了踢她的膝盖,戏谑道,“公主就要回来了,再不起床,小心她抽你的屁股!”

    蜷缩在羊毛毡子上、被日头晒得暖融融的女孩子慢慢睁开睡得惺忪的眼,懒洋洋地从地上爬起来,风把她的长发吹得仿佛摇曳的丝绸,草原的风沙半分也不曾将她的脸吹得粗糙,那白皙的颜色,像是今晨新挤出的马奶。

    那被唤作“小纳依”的女孩子,是琉哈公主在南下得胜的北归途中,于中部草原征服一支在别索纳依河畔盘踞的小部落时捡到的孩子。

    在当地部落的语言中,纳依就是大雁,据说这孩子并非生于别索部,而是部落一名年轻女人在流水处捡到的,那女人捡到这个孩子时,她正卧在一只栖息于河边的母雁怀中……当地部落将这个孩子视作大雁在人间的珍宝,琉哈公主的军队征服了这支部落,自然而然就将这枚珍宝带回了斡邻部。

    她坐起来,有些不满地剜了一眼那个踢了她的贵族子弟。她是琉哈大帐里的珍藏,那群贵族并不敢随意戏弄,打趣两句也就散开了。她没坐多久,就听见了阵阵的马蹄,抬头一望,正是斡邻琉哈逐猎归来。马背上她英武的姿态,是后来周若水在中原的大江南北周游数年,都再未能见过的。

    她爬起来,翻上马,迎着行猎的队伍策马跑了过去。琉哈很快就见到她了,甩了两下马鞭,率先赶到了她的面前。

    两匹马互相喘着粗气,琉哈握着金鞭,轻轻抽了一下她的胸口:“小纳依,你有没有想我?”她的胸口缀着一枚足量的金牌,轻轻晃着耀眼的光芒,她羞赧地笑了笑,点了点头,下一刻便被琉哈捉到了自己那匹马上,压在鞍子前,琉哈掀开她袍子的后襟儿,拍了拍她的臀,“趴好了。”随后一扬马鞭,那短小精悍的战马扬蹄而去。

    她被放下时,人还是晕的,琉哈笑着跳了下来,神情里尽是餍足:“休庐跟我说他把从中原捉来的小汉蛮压在马鞍子上,一边抽他屁股一边跑马,那小汉蛮吓得边哭边吐,吐了他一身的马奶……我就和他说,若是我的人就不会,你果然没让我失望。”琉哈解开腰间挂着的鼠皮兜,从里头摸出来颗宝石丢给了她。

    她喘了两口气,笑着接来,才看见那是一颗足有鸽子蛋大小的翠色宝石,在日光下闪烁着美丽的光芒。

    琉哈笑着说:“这可是父汗从中都的府库里发现的,她本来想送给我那个出身大漠的后母,可我说我喜欢,父汗就给了我,可你知道我半分也不喜欢这种宝石的,但我一想到这种翠色出现在你身上,我就觉得开心,我要让工匠给你打在项圈上,你一抬头,别人就知道你是我的人,就会想到你看我时那让人脸红心跳的目光。”她说罢,再度挑起女孩子的下颌,“你喜欢吗?”

    她自然是喜欢的。

    琉哈满载而归,足打了十几条野鹿,二十多獐子野兔,甚至还有一匹野马,野马难以驯化,便被当场煮成了野马肉……

    篝火前分肉的几个公主亲兵凑在一起,远远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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