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第2/3页)

画的年画比他之前见过的都漂亮,但没想到居然能卖这么多钱。

    也是,沈君庭是解元,能文会画,长的好,还比他会赚钱……

    如今腿也好了,明年上京中了会试,以后就是“官老爷”,那他……一个小渔村的山野哥儿……

    他若扒着沈君庭不放,不就成了人们嘴里,想吃天鹅肉的癞蛤蟆,缠在仙鹤腿上的蚂蟥。

    白露微蹙了下眉,压下心里的失落烦躁,一狠心,反正房子也买了,最初的目的也达到了,等过了年,沈君庭起身上京的时候,他就写和离书!

    “小乔儿,走,找家饭馆吃饭去。”白露振作起来,笑着提议道。

    四人寻了家馄饨馆吃晚饭。

    第二日,陆明远和林乔明儿一早回村里,白露和沈君庭在镇上住一晚,明天还要跑一趟府城。

    沈君庭这段时间写了本江湖好汉替天行道的话本子,县里的书铺不能印书,他和白露打算去府城看看,把话本子卖了,凑上京的盘缠。举子进京有免费的巴士接送,但若带家眷和随从,家眷和随从就要按人头付费。

    临安郡上京的举子统一从府城出发,到京城的距离不远不近,随从、家眷每人二十两。这银子他们已经凑够了,卖话本子是为了到京之后能宽裕些。

    “若是这本能卖出去,等从府城回来,过年的这两个月,再写本简短的,上京前卖了,露哥儿就不用跟着我吃苦了。”沈君庭对着陆明远说,余光却盯着白露。

    第一次听沈君庭如此明确的说要带他上京,白露不可能不心动,不敢抬头看沈君庭那张惑人的脸,使劲低着头,整张脸都要埋进装着馄饨的大海碗里了。但心动是心动,现实是现实。

    他早过了少男少女怀春的年龄。他没读过书,不识字,见识浅薄,但不蠢笨。

    他的生活是柴米油盐,沈君庭的人生是风花雪月,波涛海浪。背景、身份、眼界都不对等的两个人,是不可能长久的。

    沈君庭的妻子或者夫郎,应该是可以和他论诗作画,弹琴下棋的大家小姐或者世家哥儿,绝不会是他这样一个一身鱼腥味儿的村野哥儿。

    真要跟着沈君庭上京,他只会成为突然闯进凤凰堆里的土鸡。自己受尽讥笑嘲讽,还要连累沈君庭。

    房子和地都有了,还要什么男人!白露心里烦,发着狠,一口吞了碗里最后一个馄饨。

    “嗯!”白露突然被馄饨噎住,瞪着眼睛,好容易吞了下去。

    沈君庭给他顺了顺背,倒了杯茶水,“慢点儿吃,好好的,怎么就噎着了,又不急。”

    看着白露碗里空了,又问,“饱了吗,再来一碗?”

    白露摇头,他饭量大,一碗馄饨是差点儿,但真再来一碗也吃不了。

    沈君庭了然地笑了笑,从自己碗里拨了几个白胖的馄饨到白露碗里,“正好为夫吃不了,还请夫郎帮帮忙。”

    白露一抬头,正看到对面盯着自己和沈君庭的陆明远和林乔,瞬间烧红了脸,忙低头吃馄饨。

    非礼勿视,非礼勿视,不就是狗粮吗,他家又不是没有,陆明远和林乔头低得更低,全心贯注地吃馄饨。

    刨除第一次见面,意外看到了沈君庭眼底的阴郁,这半年来,陆明远对沈君庭的印象越来越好。特别是沈君庭在村里开了学堂之后。

    陆明承乡试落榜后,暂时不用去书院,一直待在村里。族长陆文便劝他也开个临时的学堂,既能教村里孩子认字儿,也能挣两个束修。可陆明承嫌束修少,愣是没同意。

    据他所知,他们村也有不少孩子被送到沈君庭那里学字儿。一个举人,一个秀才,沈君庭那的束修就不贵,陆明承要贵了,谁还去他那啊。沈君庭的才学给陆明承当先生都绰绰有余了。

    第70章 回村

    翌日。

    天一亮,陆明远就套了骡车,和林乔从客栈出发。

    数九寒冬,一早起来,空气冷冽,街上来往行人稀少,但街道两侧的早点摊子却冒着热腾腾的雾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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