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第1/2页)

    “对啊,你我联手的话,没准能将这些人的罪证翻个底朝天。”

    “闻警官,你肯帮我!”孙杰突然又打起了精神。

    “不是帮你,是帮我自己。你的目的是揭发麻友明等人的受贿事实,而我的目的是要将这个高利贷团伙一网打尽。”

    “你要将这个高利贷团伙一网打尽?”孙杰感到十分意外。

    “怎么?很奇怪吗?”

    “这事不在你的工作范围以内吧?”

    “怎么不在?”闻达解释说,“昨晚我们抓的那个老赖,就是被这个高利贷团伙骗得倾家荡产,因此才无力偿还债务。只有捣毁了这个高利贷团伙,再经过法院宣判,退回非法所得给我的被执行人,他才具备履行能力,我才能将案子执结。所以你说,这事在不在我的工作范围以内?”

    “我明白了,”孙杰有些兴奋,“那咱俩联手,一起找出麻友明等人受贿的罪证,再把这个害人不浅的高利贷团伙一举歼灭。”

    说完他举起杯子:“来,闻警官,我以茶代酒,敬你一杯,也替我们覃主任好好谢谢你!”

    闻达笑笑,和他碰了杯,一边喝茶的时候,也一边偷偷打量着对面的年轻人。

    “也替我们覃主任好好谢谢你”,他说这话时的语气,不像是作为覃荔的下属,更像是一个与她关系亲密的人。

    这家伙莫不是喜欢覃荔?或者,他俩的关系本就不一般?

    第23章 顺藤摸瓜(四)

    拘留所的民警都是老相识,打过招呼以后,闻达就坐在会见室里等。作为一名法院干警,他没少要往拘留所和看守所跑。很多人分不清这两个地方的区别,区别就在于犯事的严重程度和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长短。

    一般而言,拘留所羁押的对象是行政拘留人员和司法拘留人员,如赌博的,嫖娼的,酒驾的,还有老赖,时限最长不超过 15 天。而看守所羁押的则是刑事拘留人员或犯罪嫌疑人,羁押时间可说不准,短则一两个月,长则一两年。

    在中院的时候,闻达跑看守所比较多,去那里提押被告人到法院开庭,开完庭又给送回来。后来他调去邕南区法院执行局,就变成跑拘留所比较多。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律责任,甚至逃避执行,法院可依法对其实施司法拘留。通常情况下,老赖被关个三五天,就会想法设法主动还款,案件便能顺利执结。

    决定联手以后,闻达和孙杰讨论过该从哪里着手调查。最后一致认为,找到麻友明等人收黑钱的“路子”是关键。

    “钱是叫崔少波和左昊去取的,那多半用的是他俩其中一人的账户。”闻达据此推断。

    孙杰摇摇头道:“不是的,他俩只是代理人而已。”

    “你怎么这么肯定?”

    “我查过了,左昊在邕行没有开户,而崔少波的账户流水也没有出现异常。”

    “你还能查到流水?”据闻达所知,普通柜员只能查看客户的账户信息及余额,查询流水则需要主管授权。

    “啊,只要在邕行开过户的,我都有办法查看。”

    “怎么做到的?”

    孙杰笑了笑说:“闻警官,这你就不要问了,我是不会告诉你的。”

    闻达一想,这家伙都能在行长的办公室里装窃听器,肯定是一切非常规的手段都用上了。既然是非常规的手段,又怎会告诉身为执法人员的自己?于是他也没再继续追问,而是回归正题:“如果不是用他俩的账户,那会是用谁的?”

    “没准用的是团伙里其他成员的账户。”孙杰回答,“只要能找到这个账户,我一查流水,就能顺藤摸瓜,追踪到钱的来源。”

    这话说起来容易,可做起来难啊。该高利贷团伙的成员这么多,要怎么去锁定一个不知名的账户?思来想去,闻达想到了一个人——韩枫。

    如果韩枫还款给高利贷团伙的账户,正是麻友明用于收取寰宇公司好处费的账户,那事情就好办多了。

    于是第二天,闻达就跑来了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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