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第2/3页)

咱们家能不能发达就看你了。”

    说着,沈大山给沈晏夹菜,“晏儿学了一上午,辛苦了,多吃些。”

    顾清芸也帮沈晏夹菜,“相公,多吃些,下午才有精力继续学。”

    沈晏开心的扒饭,“好啊。”

    沈晏一边吃,一边冲顾清芸说道,“媳妇儿,等我哪天考上了功名,我就给你请一个诰命。”

    其实沈晏也不知道什么是诰命夫人,反正听别人说,很厉害。

    三郎堂哥说了,如果能金榜题名,就能请诰命。

    当上诰命夫人,绝对是人人敬仰羡慕的存在。

    三郎堂哥还说他很聪明,很有机会考取功名。

    这给了沈晏很大的动力,以后一定加倍努力,让媳妇儿跟着他成为人上人。

    顾清芸嘴角含笑。

    不管什么时候,沈晏都惦记着对她好。

    虽然不如别的男人稳重成熟,可胜在疼媳妇儿啊。

    张氏听到儿子的话,打趣道,“你给你媳妇儿请,回头能给娘也请一个么?

    你现在光惦记你媳妇儿,都没见你惦记你娘了。”

    沈晏嘿嘿笑了一声,“娘,如果给我媳妇儿请过了,还能再请,我就给你也请一个。”

    他这话的意思就是媳妇最大。

    即便是老娘,那也得排在媳妇儿后面,有了媳妇儿忘了娘,这句话形容沈晏最贴切不过。

    张氏也不恼,反而笑的更开心了。

    老五媳妇儿这么好,老五就应该最疼他,当娘的不可能跟媳妇争风吃醋。

    他若是不会疼媳妇儿,顾清芸本事那么大,咋可能死心塌地的跟着他?

    张氏自己也是女人,最了解女人。

    很多在外面很有能力很能干的女人,其实内心都很渴望被自己的男人无条件呵护,永远摆在第一位。

    第100章 学一门手艺

    王招娣在一旁打趣起来,“五弟真是个会疼媳妇儿的。”

    李兰花笑着接话,“那是,当初五弟妹刚过门的时候,五弟就宝贝的不行。

    现在五弟妹变得这么漂亮,又有本事,五弟肯定更加宝贝她了。”

    顾清芸听着妯娌的打趣,再对上沈晏那俊俏的面庞,脸色微红。

    “咳咳,吃饭,都吃饭。”

    顾清芸招呼家里人吃饭,赶紧转移话题。

    吹过饭,午休了片刻,沈晏和几个孩子继续去沈三郎那边学习。

    听说沈家的孩子们都在跟沈三郎后面读书认字,逃荒队伍里不少家长也有这个想法,让家里的孩子趁这段时间没事干,认几个字也是好的。

    他们这种条件的家庭,不指望孩子读书考功名,但是识字肯定比不识字好。

    就像以前没逃难的时候,谁要是识字会算数,就更容易在镇子上找活儿干。

    大字不识一个的,出去找活儿也只能干苦力。

    当然,大家找沈三郎,也都没想让人家白教,愿意出束脩的费用。

    之前消灭鞑子还有山匪,顾清芸可是给大家分了不少钱。

    所以这会儿给家里的孩子拿些钱出来读书认字,还是负担得起的。

    沈三郎见找上门的人越来越多,索性直接办了一个学习班,两个村想学读书认字的都可以过来。

    至于束脩的费用,他就不收了,权当是做好人好事了。

    而且他教的时间不会太长,他们在山里顶多住两三个月,收钱也不合适。

    沈村长也支持沈三郎这样做。

    沈家村的人就不用说了,原本就是一个族亲的人。

    沾亲带故的,帮忙教一下,这么点小事哪用得着收钱。

    至于赵家村,虽说不是本族人,可是一路上大家共患难,早已经建立了深厚的情谊。

    即便不是一个村的人,也是患难之交,此情天地可鉴。

    所以没必要和本村人区分,对于赵家村的孩子,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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