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9章(第2/3页)

合。

    而且,周淼认为,凶手固然不是姚婉婷,也很大可能和她有关系。

    这点很让人无奈。

    如果把所有情绪和这些光怪陆离的艺术成分剥离,那么这起案件就在结构上呈现出一种相当典型的特征:因亲密关系而生的暴力行为。

    在统计意义上,大多数非随机的凶杀案,都发生在熟人网络之内。原因很简单——动机往往诞生于长期的情感积累,而不是瞬间的陌生冲突。

    爱慕、忮忌、占有欲、羞辱感以及被抛弃的恐惧,这些情绪本身并不罕见,但在某些人格结构里——尤其是某些性别常有的外化的特点之中——它们会被放大成一种必须通过行动来解决的压力。

    姚婉婷处在一个特殊的位置。

    她作为个性极强的一位艺术家,不仅是一个人,更是一个象征性中心。围绕她形成的关系网,本质上是一种不对等的情感结构。

    对她来说,她是主导的一方,她的地位与魅力使得她轻易地可以逆转常见的亲密关系里的权力结构以及操控对方;可是对于另一方来说,她也是被投射意义的对象。

    包括姚婉婷自己的认知和其她人给出的那些艺术圈常见八卦来看,围绕着艺术家们的总是不断向她们投注期待与欲望的人。

    在这样的结构里,个体很容易把自我价值与她的回应绑定在一起。

    当这种绑定出现裂痕时,暴力的可能性就会显著上升。

    周淼在心里迅速列出几种典型犯罪心理。

    第一种,是占有型动机。凶手无法接受自己在关系中的边缘化,于是通过极端行为试图重新确立控制权。在这种情况下,尸体的处理方式往往带有强烈的象征意味——它既是对对象的惩罚,也是对外界的宣告。

    第二种,是替代理念的献祭。当某人把艺术、信仰或某种抽象价值内化为个人身份的一部分时,他可能会把暴力合理化为“更高目的”的手段。死亡被重新设计为仪式,而不是犯罪。

    第三种,是叙事操控。凶手并不单纯追求杀戮本身,而是试图通过案件塑造一个公众故事。在这种模式下,现场的布置往往高度戏剧化,目标是引导观者自动得出某种结论。凶手甚至也不追求作案的隐秘性。

    眼前的案件同时具备这三种路径的痕迹。

    死者与姚婉婷的亲密关系,使他成为情感张力的天然节点;而尸体被嵌入艺术装置的方式,则明显超出了单纯毁灭的需求,更接近一种被精心设计的叙事与艺术行为。

    这意味着,凶手不仅认识姚婉婷,也在试图理解她的艺术语言,甚至清楚公众会如何解读她的作品。换句话说,凶手很可能来自她的近身圈层——那些既接触得到她的私人生活,又参与她的创作生态的人。

    不过,周淼倒不觉得这会是某个理解姚婉婷的人——事实上,周淼觉得,姚婉婷很需要一个能够理解她的人,所以才会迫不及待地向自己袒露自我。

    大概,姚婉婷是觉得身为周序的女儿,她周淼也理所应当地会有某种疯狂的基因,也就能真正地共情她。又可能这才是,姚婉婷的团队向母亲发送了很多封邀请函的原因。

    这样分析来看,姚婉婷似乎成了一个“小可怜”。

    但周淼并不把这种分析视为道德判断。首先,姚婉婷是一个极其清楚自我与她者的人,她虽然孤独,但并不寂寞。

    何况,亲密关系中的暴力并不是“爱”的极端形式,而是一种对自我边界的失败管理——这一点,周淼确信姚婉婷和自己会是同一个观点。

    毕竟这些无头苍蝇一样的男人们,不过就是一群无法区分“我”与“她者”的自恋狂,无法承受被拒绝或被忽视的现实,他本就可能试图通过毁灭来重建秩序。

    而艺术,在这样的心理机制里,既是掩护,也是放大器。尤其是姚婉婷的艺术。

    凶手对此的劣质模仿,让凶手直接把私人情绪包装出来了某种公共意义。死亡被置入作品之中,既掩盖了罪行的直接性,又赋予它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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