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章(第3/3页)

   好难懂。

    遥京恶狠狠把用来引诱猫的包子吃了个干净,窝在越晏怀里忿忿地谴责那只不愿意成为她所有物的那只猫,“我不要再养猫了!”

    后来,她不再给上门的猫取名。

    但她不吃教训,不养猫,就去养一只兔子。

    一只更叛逆、狡猾的兔子。

    又后来,那只叫阿罗的兔子死在她的怀里。

    遥京仍旧没有长大。

    她说,“我再也不给它们取名了!”

    这和她说不再给予爱的话无差别。

    她进步得极慢。

    所以她碰见撞上门来的人来时,兴高采烈地认为自己又能拥有一个属于她自己的所有物,擅作主张地给他取名。

    她此时忘了幼年时的想法——取名字是会增加人和人之间的羁绊的。

    可和她想要占有的猫和兔子无差,她养的人,也跑了。

    第148章

    听越晏提起那只猫,遥京又想到自己在他怀里哭天抢地,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模样。

    她记得,还说了不少糊涂话,现在想起来,还真有一些难以言说的羞耻。

    “……哥哥其实你不记得了吧?”

    “嗯,记得什么,是迢迢说‘我也想做包子的救世主’还是说‘呜呜呜哥哥,我只和你好’还是……”

    遥京说出这话来,是有一点源头在的。

    遥京打小爱看热闹的戏文,喜欢俗气得不行的大团圆话本,也喜欢潇洒肆意的江湖侠客传奇。

    戏文里,侠客们是乱世下挺身而出,顶住塌天大祸的“救世主”。

    “救世主”救人于水火之中,做常人不能做之事。

    越晏保护她,他算得上她的救世主,可她也想成为“救世主”。

    她不想一直被人保护,她也想保护别人。

    但豆丁的梦想总是被冒犯,不被人理解,所以最后她选定了做猫的救世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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