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第3/3页)

更顺眼,接下来发生什么事都是自然而然的。

    ……他和谢逐扬的匹配度好像是挺高,有97%来着。

    孟涣尔想,所以这都是在他二十年前出生时就由dna序列决定好了的事,他怎么抵抗得了?

    反正不是他的错。

    想到这里,孟涣尔连后背都硬气地挺直不少。

    自己刚才讲出口的内容,有不少是他的真心话。

    他确实觉得谢逐扬亲起来还可以。

    吃到什么东西,觉得好吃,味蕾记住了味道和那种愉悦的感觉,于是千方百计想要复刻,这是感官享受与大脑奖励机制的双重结合,是生命追求多巴胺和内啡肽的本能。

    孟涣尔不合时宜地想起自己之前在网上看到的“都市怪谈”:不能让家养猫狗吃生肉,它们一旦尝到新鲜血液的味道,就会激发兽性,伤害人类。

    这当然是民科的无稽之谈,可孟涣尔感觉自己现在就像是传闻里头一次吃了肉的动物,从此开始念念不忘。

    那玩意儿真的存在过吗?他真的品尝过它吗?那种美妙的触感到底是真实的,还是仅存在于他的想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