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纽约开中餐馆[年代] 第244节(第3/3页)

心过火或者做不熟的风险。

    高热量的食物最容易带来快乐,炸串不像正餐,只有饿的时候才想吃,只要味道做得够香,就不怕别人不会闻着味儿来消费。

    尤其是挑对了地方,像那种人流特别多的地方,更是容易叫卖。

    “我们今天去哪?”

    沈瑶挠挠头,“麦迪逊广场花园。”

    陈晨:!!!

    “不是吧不是吧,麦迪逊广场花园?”不止是陈晨,乔伊也惊到了,“你知道今天那里是谁来开演唱会吗?”

    “当然知道,是麦克啊。”

    沈瑶下意识地看了一眼陈晨,声音越来越小:“陈一直以来的偶像。”

    麦克可以称得上是这个时代最伟大的歌手之一,即使在这个信息流通还不算发达的世界,他的粉丝也遍布每一个国家。

    他经常会举办一些公益演唱会,用于慈善,这一站来到麦迪逊广场公园,就是为了遭受战火的儿童筹款。

    陈晨最喜欢的歌手就是麦克,他虽然没有那么狂热的追星,但他之前的随身听里装的都是麦克的磁带,听琼恩说,陈记之前的墙上还贴过不少麦克的海报。

    “既然你知道,为什么还要定在这里。”陈晨问她道。

    “那怎么了?麦克举办演唱会是为了捐款,我们蹭一蹭热度是为了……给你买房啊。”

    沈瑶没有提前说,就是感觉陈晨会不赞成。

    因为在他看来,借着偶像的热度赚钱是可耻,他连演唱会的入场券都没贡献一张,却要在演唱会的外面赚别人的钱,这怎么让他好意思?

    不过沈瑶倒觉得这没什么,毕竟他们用食物来换钱,合法又合规,有人能在演唱会外面卖荧光棒、卖应援牌,那他们卖点炸串也未尝不可嘛。

    况且几个小时的演唱会,站得久了难免会饿,提前带点吃的进去还能补充补充体力。

    “再说了,我们又不是赚麦克的钱,我们是赚食客的钱,”沈瑶一边把厨房里的串放上小推车,一边劝他道,“如果你要是实在心里过意不去,那等卖完后也给那些可怜的孩子们捐点钱嘛。”

    乔伊也跟着把东西往车上搬:“确实,我们可以把收入的十分之一捐出去,就当是我们的一点心意了。”

    话是这么说,但陈晨的心里还是没办法轻易地放下。

    “算了,你们去吧,我不去了。”

    沈瑶问他道:“你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