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纽约开中餐馆[年代] 第207节(第3/3页)

些油,那味道就是那辣油散发出来的。

    不过即使隔着塑封,也挡不住兔肉的香味。

    整只兔子看起来油汪汪、红亮亮的,外皮是那种诱人的焦糖色,有的地方火大点,烤得有点发深,像虎皮似的,虽然包装上写着是昨天做的,但看起来仍像是刚烤好不久的。

    分明才刚吃过晚饭四个小时,可肚子好像又空了。

    怀利咽了咽口水,把袋子放了回去,结果“一不小心”就把真空包装的口给撕开了。

    “oh,sh1t!”

    怎么办?如果不是塑封的话,明天肯定带不上飞机了。

    可要是就这么扔掉,岂不是浪费了?

    遗憾地叹了一口气,怀利不得不把开始滴油的包装放在桌子上,同时给前台打电话,让他们给自己拿一副餐具来。

    没有了塑料袋的阻隔,干香干香的炭火味儿更足了,混着肉烤焦了边的糊辣香,勾得人口水直流。

    咔嚓~!

    皮竟然还是脆的,一口咬下去,满是烧烤后的焦,兔肉不是那种软塌塌的,也不是柴得塞牙的,是那种一丝一丝能撕开、但咬下去又有点弹牙的嫩。

    第一次吃兔肉,和他想象中的有些不同。

    兔肉本身没有特别重的味道,但是却能够吸饱其他佐料的香,刚嚼两下,辣味上来了,不是特别冲的那种辣,是先在舌尖上打个转儿,然后慢慢蔓延到舌根,紧接着孜然的香味又冒出来了,带着点烟熏的感觉,跟辣味搅在一块儿。

    一口接着一口,越吃越停不下来,分明肚子里的食物还没消化完,却总觉得还能再塞两口。

    直到最后,看向那一桌子骨架,怀利还一边“斯哈斯哈”地呼气,一边吮着手指上的油。

    完了,一口气又吃了一整只兔子,他这一晚上算是彻底白练了!

    与此同时,在几公里外的曼哈顿上城区,同样有个男人在辗转反侧。

    “这都几点了,你在发什么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