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纽约开中餐馆[年代] 第111节(第1/3页)

    鸡爪是吸收了香料的滋味,把各种味道浓缩于一身,猪蹄则是最实在、最纯朴的肉香,所有的精华都释放在了汤里,看似是在喝汤,实际上每一口都在吃肉。

    一口接着一口,感觉还没喝多少,碗里的汤就没有了。

    唔,一定是碗太小的缘故。

    用汤勺搅了搅保温盅里的猪蹄,乔伊刚想往碗里捞两块出来尝尝,就被陈晨用勺子打了下去。

    “这是沈给我炖的,”陈晨一边说,一边吸了一口溅在手背上的汤,“喝汤还不够,还想吃我的猪蹄?”

    乔伊撇撇嘴,“小气,你刚才不是说不吃嘛。”

    “刚才是刚才,现在是现在。”

    说着,陈晨就把最大的那一块坠着肉筋的猪蹄,一下子捞到了自己碗里。

    说是不想给别人吃,可看到大家的碗里都没有肉,陈晨还是大方地给他们每个人都盛了一点,毕竟肉要分着吃才会更香!

    “哦对。”

    出门时,她一直觉得忘了点什么,现在才想起来是忘了拿吃蹄花的蘸料。

    川渝喜辣,哪怕是清淡的蹄花汤,也要配一点油泼辣子才会更香、更好吃。

    还好厨房里什么调料都有,拿来一只碟子往里面倒了一点花生、芝麻和辣椒面,把烧热的热油倒进去后再加入蒜泥、陈醋、酱油,万能的酸辣蘸水就做好了。

    把软糯的蹄花放入蘸水里搅和一圈,清淡的肉冻裹上红油后颜色好不诱人,一口吃进嘴里,味觉体验瞬间爆炸!

    蘸水的“烈”与蹄花的“柔”在嘴里达成了完美平衡,辣而不燥、麻而不苦,既解了油腻,又将整体的风味复杂度提升到了全新的高度。

    “感觉想是吃了一道很香的炒菜。”

    “米饭,米饭,快给我米饭!把蘸着蹄花弄碎后拌进米饭里,我都不敢想象味道得多好吃!”

    “???你也太会吃了吧?这么好的点子你都能想得出来!”

    得亏没有准备米饭,要不这还没到中午呢,大家就要先晕碳“昏倒”了。

    搅了下保温盅里剩下的蹄花,露比疑惑道:“我记得你炖了很大一锅,起码得六七个猪蹄,怎么只剩下这么一点了?”

    “我让卫斯给雷蒙德教授也带了一份。”

    雷蒙德住院小半个月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出院。

    摔伤最需要补钙,中餐讲究“以形补形”,多吃点蹄花汤说不定能帮助他恢复得更快。

    “你和露比怎么不直接送去?”乔琳随口问道。

    沈瑶和露比对视一眼后,都默契地没有回她这个问题。

    为什么不去?

    当然是害怕自己表现出什么异常,被雷蒙德看出端倪啊。毕竟她们几天前,才刚知道雷蒙德的私事,在心境恢复正常之前,还是尽量减少接触比较好。

    维罗妮卡比雷蒙德大将近五十岁,这倒不是什么特别值得惊讶的事。

    让沈瑶和露比惊讶的是,听护工说的亲属关系那一栏之前并不是母子,而是祖孙。

    从祖母一下子变成母亲,这其中一定有很大的瓜,再结合学校里关于雷蒙德教授的一些传闻……雷蒙德的观察力那么敏锐,要是被他看出自己的异常可就不好了。

    叮叮叮!叮叮叮!

    一阵急促的电话声,倏地打破了聊天的气氛。

    抬头看了一眼挂钟上的时间,确实快到开门的时间了。

    前一秒还挺高兴的陈晨,一下子像是被抽空了脑髓一样,整个人都蔫儿了下来。

    今天是周六,昨天也没说今天有订餐要做啊?怎么这么早就有人打电话?

    放下手里的勺子,陈晨起身走过去接电话。

    “喂,‘沈’奇小馆,请问哪位?”

    “核桃酥?桃酥?不好意思,我们这里是饭店,不是甜品店。”

    听到“核桃酥”的时候,沈瑶的后脑勺像是猛地被人拍了一下子。

    她上一次做核桃酥是给维罗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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