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纽约开中餐馆[年代] 第69节(第2/3页)


    “十二万美刀。”

    “咳咳!”

    听到这个数字,正在喝水的露比一下就被呛到了。

    别说是现在她们也很缺钱,就算不缺钱,这个数字她们也帮不上忙。

    “那你打算怎么办?”露比把热好的饭菜端了过来,“我听说帮派那些人心狠手辣,要是不还钱的话,说不定会把你的器官挖出来拿去黑市上去卖。”

    “我知道,我的泪腺早就已经被他们卖掉了,所以我从来不会哭。”

    露比:???

    “真的假的?泪腺还可以卖吗?”

    陈晨的眼睛无语地变成了两条横线:“当然是假的,小姐,你能不能动动脑子?”

    露比:……

    都什么时候了,怎么还有心情开玩笑!

    拿起盘子里那只热过的包子,陈晨勉强抬了抬唇角:“我准备把陈记卖掉了,反正也赚不了多少钱,卖掉以后不仅能填上高利贷的窟窿,还能剩个几万块。”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可除了陈记以外,他实在想不到还有别的办法,要是一直这么拖下去,身上的债务只会越压越重。

    包子是叉烧馅的,一口下去,满是咸甜交织的酱香,肥瘦相间的叉烧肉丁很是入味,哪怕是热过的也跟刚包出来的一样美味。

    祖父也做过叉烧,但是远没有沈瑶做得这么好吃。

    沈瑶又问:“那你把陈记卖掉之后吗?”

    “不知道,先继续干清洁工吧,或者找份别的工作。”

    清洁工?这未免也太大材小用了。

    把那碟小泡菜往他面前推了推,沈瑶试探地问:“那要不要来我们店?我们现在很需要一个有经验、有能力的厨师。”

    沈瑶的话,一下子让露比也反应了过来。

    是啊,如果真是这样,为什么不能让陈晨加入“沈”奇小馆呢?

    她们一直想找一位华裔厨师,有谁能比陈晨更加合适!

    当了这么多年的厨师,虽然他会做的菜有限,但总比白人厨师更懂中餐。

    “我?”

    抬头看向沈瑶,陈晨不由得愣了一下,“你不觉得我做菜的水平很差吗?而且你们菜单上的那些菜,我都不会做。”

    沈瑶:“我可以教你啊,你有做中餐的天赋,学起来不会很难的。”

    之前在陈记的时候沈瑶就教过他一些粤菜,以他的领悟力,要学习其他的菜系也不是什么难事。

    “是啊,加入我们吧,”露比也跟着邀请他道,“哪怕陈记开不下去了,我想你的父亲、祖父,也会希望陈记那些经典的味道能够继续传承下去。”

    停止了咀嚼的动作,看着手里剩下那半只包子时,陈晨陷入了沉默。

    他真的,还可以继续当厨师吗?

    ……

    陈记被卖出去了,买家是郭云龙。

    原本是准备卖给别的公司,让他们开二十四小时便利店,但听说了陈晨的事情后,郭云龙主动提出可以接手,并且还给出了一个比商业公司更高的价格。

    一是想要保留唐人街的商家都是华人的风格,二是因为大家都流着同样的血,还是希望能帮上同胞的一点忙。

    十七万,连房子带地皮一同卖给了郭云龙。

    正好有人想开一家服装店,郭云龙刚收下就能很快地转租出去。

    不愧是唐人街数一数二的“地主”,签转让合同的这天,郭云龙直接拎着一兜钞票就来了。

    说起来他也是够松弛的,一沓沓墨绿色的钞票也不怕丢,就这么放在一只皱巴巴的牛皮纸袋里。

    不过和他签约的却不是陈晨本人,而是由露比全权代理,因为……

    “能容纳六人的卡座,购于一九九三年,皮革材质,八成新,无损坏……”

    站在吧台后面,穿着一身职业装的露比戴着一套扩音喇叭,向在座的人介绍着店里的那套卡座,专业程度堪比苏富比最顶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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